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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出国(境)旅游手续
一、所需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及原件)
2、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或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一式两份;
3、二寸专用照片6张;
越城取户口需到供销超市总店楼上(新河弄口)(出入境证照定点拍摄处);绍兴县户口到柯桥老县府出入境管理科内;上虞到蓝天照相馆;嵊州到嵊州市照相馆;诸暨到人民照相馆;新昌到梅东照相馆;
4、旅行社出具的全额旅游发票复印件一式二份(及原件);
二、程序
1、向我社领取并填妥《中国公民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或《中国公
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告知姓名,初步确定出发日期;
2、如是“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单位意见”的人员需单位盖章。(详见申请表上);
3、到我社领取旅游发票,并交清旅费;
4、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发票原件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手续;
5、请将发票原件、四张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交于我社(韩国另需工作证明);
提示:办理新版港澳通行证、护照需15工作日(如加急需5-6个工作日)。请根据出团日期,及时将所需材料交于当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如因公安局出照原因,导致行程延期或损失,我社不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