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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庆和朋友去绍兴,下火车遇一年轻人力车夫,貌忠厚老实,说话通情达理,要拉我们转转;我们没有打算坐车,但朋友心好,觉得他也不容易,所以上车;后又请他吃饭,给他车前5倍以上的钱;朋友善唱歌,天已黑,无聊遂向车夫聊天,后车夫推荐了一处据说很正规得卡拉ok歌厅,于是同去解放路与府恒路交接处的 楼中楼 歌厅唱歌;在门口遇一热情老板,带上四楼,冷清无人一包房,朋友怀疑是黑店,欲出,老板阻止,后无奈在二小姐陪同下,唱歌,旋有人上水果拼盘等杂物,朋友不要,小姐强拆之,所以歌厅因此不予退换;朋友无奈,诸如此类,后结帐,1800元人民币,合计歌厅的时间不过1个多小时也,朋友拒付,遭殴打,无奈花钱买平安。 再次请有关部门对所谓楼中楼歌厅查处其使用暴力,敲诈勒索的行为


处理结果:ddd
 
 

  → 07年10月2日上午,我在绍兴U网上预定了七斗星酒店的一个180元房间,当我们2日晚上到了绍兴七斗星酒店时,却被告知U网根本没有向他们预定房间.我们问U网怎么回事?U网回答我们说因太忙忘了.后来给我们介绍到龙翔大酒店开了一个290元的房间.这样不负责任的服务,实在让人心寒!


处理结果:
 
 

  → 5 月2 日投诉:上海观光旅行社司机朱先生投诉新昌大佛寺景区不让旅游车进入景区。 处理结果:景区己妥善处理。


处理结果:
 
 

  → 5 月2 日投诉:周先生投诉诸暨五泄风景区游客多,完全不能承受如此大的客量,也不能很好地管理,游船混乱拥挤,引发事故的风险较大,工作人员没有任何标志识别。 处理结果:诸暨市旅游局立即责成五泄风景区管理处加强旅游管理,落实整改措施: 1 )与周先生沟通,认真听取周先生对景区管理工作的意见; 2 )诸暨市旅游局、景区管理处会同交通、公安等部门派出专员现场办公,查处农用车非法营运; 3 )严令景区工作人员佩戴证件上岗; 4 )在广场、码头等游客集中地带增设旅游安全警示牌,并增派工作人员维持秩序; 5 )将进一步督查服务质量,规范旅游景区的市场稗序。


处理结果:
 
 

  → 5 月3 日投诉:诸先生投诉东湖景区内冷饮摊随意设置,没有卫生保证。诸先生与朋友一行四人在小贩处购买绿豆汤,喝下后身体不适,其中两个较严重。 处理结果:经查,诸先生所述基本属实,景区向诸先生表示歉意,对经营户存在的不足立即整改落实,对经营户进行批评教育。诸先生对此表示认同,希望景区在今后加强这方面的管理,做得更好。


处理结果:
 
 

  → 5 月3 日投诉:早上八点多谢先生送父母去柯岩景区时,景点第一道门停车场的工作人员态度差,骂游客。谢先生要求该工作人员打电话道歉。 处理结果:景区工作人员己向谢先生道歉,谢先生表示满意。


处理结果:
 
 

  → 5 月4 日投诉:朱女士一行四人在游柯岩景区时买了90 元/张的船票四张,结果只用了一张。中途下船检票的工作人员却把她其他三张船票也作了检票处理。朱女士投诉该工作人员不提醒她一下,她可以退掉余下的票。 处理结果:景区管理处与朱女士取得联系,船票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朱女士对此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处理结果:
 
 

  → 5 月5 日投诉:楼女士在东湖风景区售票处购票,发现票是前一天的,检票处工作人员要求其补票,在旁的保安态度恶劣。楼女士要求保安道歉,景区对此应作出相应的解释。 处理结果:因黄金周游客多,景区售票处提前打印次日所售的门票,以便游客节省购票时间,已向楼女士解释并道歉,并欢迎其再次游览东湖。


处理结果:
 
 

  → 5 月5 日投诉:陈女士到柯岩景区游玩,在天公大佛处打算请香拜佛,本想请小一点的香,但店家说小的不能请,只能请大的香。可是没等陈女士转身,该店家就把小的香卖给了一当地人。陈女士认为店家对待外地人和当地人有很大的偏差。 处理结果:我局质监所与陈女士联系,对景区内经营摊点存在的问题表示歉意,并要求柯岩风景区整改,陈女士表示接受。


处理结果:
 
 

  → 5 月5 日投诉:冯先生当天中午11点半左右到会稽山景区停车场停车,停车场一工作人员向他收停车费10 元,冯先生认为不应该那么贵,该工作人员说了一句不好听的话。冯先生投诉该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好。 处理结果:景区管理处就停车场收费标准向冯先生作了说明,对于景区工作人员态度不好向冯先生表示歉意。


处理结果:
 
 

  → 5 月5 日投诉:王先生在当天下午四点半左右在会稽山景区的正门口买了四张门票共200 元,爬上山时山门己关闭。王先生投诉买票的工作人员没有提醒他们时间,要求退票处理。 处理结果:工作人员已告知王先生景区门票次日还可以游览,但因王先生当日己返程,景区让王先生将票寄回,作全额退票。


处理结果:
 
 

  → 5 月5 日投诉:吴同志反映会稽山景区注明学生门票有半价优惠,但是同一个人有些窗口不出示学生证能买,有些不给买,不统一。 处理结果:学生享受半票优惠需要出示学生证或者学校校徽。吴同志的小孩因客观原因(学校未发学生证,出来未带校徽),景区同意退给全票与半票的差价。


处理结果:
 
 

  → 5 月5 日投诉:任先生入住新府山饭店,由于饭店KTV 声音扰人,到十点还不能入睡,和酒店协商,酒店经理说可以全额退房,任先生不同意,说时间已太晚找不到另外的酒店,不愿意退房,遂投诉。 处理结果:经我局质监所协调,新府山饭店给予任先生客房八折优惠,任先生表示接受。


处理结果:
 
 

  → 5 月5 日投诉:陈先生投诉鲁迅中路三味臭豆腐店,已付5 元钱给店里的服务员购买臭豆腐,服务员态度不好,说没有收到。陈先生拨110 求助未果。 处理结果:三味臭豆腐店服务员向陈先生道歉,陈先生表示接受。


处理结果:
 
 

  → 5 月5 日投诉:宁波王先生一家三人自驾车到五泄风景区游玩。2 日早上从五泄景区东入口处排队坐船,由于人太多,秩序乱,王先生腰上的相机被挤掉,打电话求助景区管理处未果,要求赔偿相机游费用等合计人民币4820 元。 处理结果: l )就王先生丢失相机一事景区己向五泄景区派出所报案,并将继续帮助寻找; 2 )五泄景区补偿王先生人民币1800 元; 3 )景区将完善接待设施,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服务水平。


处理结果:
 
 

  → 5 月5 日投诉:沈女士和绍兴金桥旅游公司于4 月29 日签订一份杭州一日游的旅游合同,合同上注明大人收费130 元,小孩1 . 1 一4m 收取60 元,包含景区首道门票费。可出团当天,在旅游车上导游要向游客收小孩门票费68 元,并且和游客说旅游公司把合同签错了。随后游客交纳了68 元的费用,并让导游写了收条。沈女士希望旅游退还多收的费用。 处理结果:金桥旅游公司退还68 元门票费用。沈女士对此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处理结果:
 
 

  → 5 月5 日投诉:楼女士与绍兴市华夏旅游公司签了杭州野生动物园游玩旅游合同,一共2 大1 小,交了300 元钱。合同中写明该费用己经包括景点门票、导游服务费、保险等费用。但是到了动物园门口导游要求楼女士交小孩子的半价门票费用及观看表演节目的费用68 元,楼女士认为这68 元不应该交的。 处理结果:华夏旅游公司退还68 元门票费用,楼女士对此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处理结果:
 
 

  → 5 月5 日投诉:王先生投诉绍兴海外国际旅行社柯桥营业部违反合同。他与该旅行社签订杭州野生动物园一日游,合同第二条说明两大两小总金额430 元,包括交通、门票、导游、旅游险。但到景区后,导游又向他要了70 元的小孩门票费用。王先生认为这与合同有冲突,要求退还2 个小孩共140 元的门票。 处理结果:经我局质监所协调,旅行社同意退还小孩门票140 元。但王先生又以旅行社门市部负责人态度不好为由,提出要退一赔一,故协调不成。王先生已转到工商部门投诉。


处理结果:
 
 

  → 5 月5 日投诉:李先生与绍兴市中国旅行社签订四星级桂林纯玩合同。到达桂林后的第一个晚上入住的玉龙时尚酒店不是挂牌四星级(经当地旅游局认证),后客人通过携程网订房,次日凌晨才入住榕湖饭店(四星级)。第三个晚上虽住四星级宾馆,但住在地下室。地接团导游的服务态度不好,协调能力不强,旅游车经常迟到,2 号晚上等了四十多分钟旅游车才到。 处理结果:经查,情况基本属实,旅行社向李先生致歉,补偿李先生人民币500 元/人*2 = 1000 元。李先生对此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处理结果:
 
 

  → 5 月5 日投诉:王女士与绍兴市中国旅行社签订四星级桂林纯玩合同。5 月1 日下午两点出发。到达桂林后入住的不是四星级宾馆而是招待所。5 月3 日晚上入住四星级宾馆,但环境差,是地下室。在旅途过程中旅行社的车子经常更换。 处理结果:经查,情况基本属实,旅行社向王女士致歉,补偿王女士人民币500 元/人*2 二1000 元。王女士对此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处理结果:
 
 

  → 5 月5 日:陈先生参加绍兴招商旅行社组织的象山二日游,但上车时变成了旅游联合体的车,在途经奉化路段发生车祸,导游没有做任何解释下车不见人影,也没有任何解决问题的方案。游客一直在车上等到近12 点。 处理结果:招商旅行社就陈先生反映的问题向其表示歉意,陈先生表示谅解。


处理结果:
 
 

  → 5 月6 日投诉:毛女士一行八人于5 月4 日下午去柯岩景区游玩,租了三条乌篷船,本来注明的收费的每条船60 元,坐30 分钟。实际收了7 个人的费用,每人60 块,多收240 元,而且只坐了5 分钟就上岸了。毛女士要求退还240 元钱。 处理结果:经查毛女士所投诉的内容基本属实,景区负责人向毛女士致歉,退还其多付的240 元钱。


处理结果:
 
 

  → 5 月6 日投诉:金先生等人的车子停在离五泄风景区2 公里的地方,被告知要收取20 元的停车费,当时金先生未付钱,收款人表示若不付停车费就扎破车胎,待金先生返回时车胎果然被扎破,同时还有3 辆车遭此情况。 处理结果:出事地点不属于景区的停车场,景区陪同金先生向五泄派出所报案,经检查,车轮不是人为扎破的,金先生对此事实无异议。


处理结果:
 
 

  → 5 月4 日投诉:余姚春天旅行社来信反映新昌大佛寺景区门票调价未及时通知,造成经济损失,要求退还金额或抵扣一个团。 处理结果:该投诉在协调处理之中。


处理结果:
 
 

  → 5 月7 日投诉:马先生于4 月25 日参加绍兴招商旅行社组织的三星标准青岛、大连五日游,第一天晚上入住的青岛的四方宾馆只有二星级,有跳蚤,第二个晚上入住的威海某宾馆没有星级。 处理结果:该投诉在协调处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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